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协会 - 协会章程
 走进协会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本会名称为湖南省油茶产业协会。英文名“英文名称:Hunan Oil-tea Camellia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HNOCIA。”

第二条 性质:湖南省范围内从事油茶产业及与油茶产业有关的种苗、生产、加工、流通、教学、科研、消费等领域的法人和自然人自愿联合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非盈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 宗旨目的: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会员,服务行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湖南油茶产业科学规范和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监督管理:湖南省民政厅为本会登记和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单位。

第五条 协会住所:本会办公地点设在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

第二章 职责及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基本职责和业务范围包括:

(一)行业服务: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与交流平台,开办内部刊物、网站,组织会员参加学术交流、技术交流、经验交流等高峰论坛;为协会会员在油茶产业项目立项、良种培育、丰产栽培、茶油精深加工、产品营销策划等关键环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中介、技术服务、技术指导;为增强会员软实力提供机会,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或单独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在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油茶产业重大项目时提供技术支撑;

(二)行业合作: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或单独组织国内国际产品推介会、产品展示展销、项目招商会、人才交流会及宣传推广等各种活动,进行牵线搭桥;帮助会员引进项目、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开展在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会员内部合作和跨会员、跨行业、跨国界的各种合作,开办实体等;在政府、协会、企业的共同作用下,倡办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资源节约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促进会员捆绑发展、抱团发展,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规模标准、做大做强、努力培育我省独有并在全国和国际有重要影响甚至引领作用的油茶大企业、大品牌,并把协会建成能够促进我省油茶企业发展、产业壮大的平台和能够搭载我省现代油茶企业的大型“航空母舰”,提升我省油茶产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能力;

(三)行业协调:实行政府指导、协会协调、企业执行的原则,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或单独组织协会会员、专家教授对外进行定向考察调研,针对我省油茶产业发展的差距和优势、向政府提出制定与市场相适应、相协调的油茶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市场管理机制、技术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帮助会员立项评估、协调会员内部关系、力求避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项目立项上的低水平重复浪费;在政府、协会、企业三方共同作用下实现湖南油茶产业稳步发展、理性发展、集约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四)行业诉求:通过报刊、杂志、倡议书、建议书、新闻报导和召开会议等不同形式和方式向政府和社会反映协会会员和油茶行业的心声、诉求、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油茶行业利益;

(五)行业自律:结合政府行为、协会行为、企业行为和社会监督,要求协会和会员遵纪守法,互相监督,遵循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加强协会和会员的行业自律建设,建立和完善自律建设机制和诚信会员、优秀会员、先进会员的评选标准,树立良好的协会形象、会员形象和行业形象,实现湖南油茶产业安全发展。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在湖南省境内从事油茶良种繁育种植、油茶产品生产、加工、购销、管理、科研、教学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学会和协会,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五)在湖南省境内从事油茶良种繁育、种植、油茶产品生产、加工、购销、管理、科研、教学等从业人员、专家学者、专业大户;与油茶产业相关的政府管理人员、社会中介组织人员,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会各种信息资料,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实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经劝告不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组织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湖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根据需要,决定聘请协会名誉会长和顾问;

(七)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九)决定协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的第十八条中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限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湖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 协会的常设机构是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会长或者副会长、秘书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须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会法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决定协会秘书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协会成立中国共产党支部,隶属中共湖南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支部书记由支部内选举产生并报中共湖南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批准。支部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湖南省油茶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部会议、主持支部工作、对支部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油茶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中国共产党中央重大会议精神,并督导贯彻执行;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咨询和建议,支持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负责协会内政治思想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相关规定召开共产党员会议、开展各种政治活动,发现先进人才,培养和发展共产党员;

(四)负责协会内廉政建设和共产党政治纪律工作,维护协会利益;

(五)要求并组织协会内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对违纪、违规、违法共产党员提出处分建议;

(六)协助常务理事会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七)协助常务理事会开展各种公益活动;

(八)协助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评比和表彰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会员个人;

(九)行使常务理事会委托的其它职权。

支部书记兼任协会常务理事,参加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享有常务理事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的会费;

(二)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资助;

(三)国内外团体或个人的自愿捐赠,各有关方面的赞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协会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协会配备专业会计和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湖南省民政厅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湖南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终止前,需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经湖南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湖南省民政厅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9年 5 月17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省油茶产业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省湖南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版权所有:湖南省油茶产业协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
电话:0731-89832365 邮箱:hnocia@163.com 网址:www.hunanchayou.cn 备案证号:湘ICP备20011091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192号